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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应该这么做 湖南首次出台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保护双方权益

发布时间:01月15日 来源: 上海开联律师事务所
[导读]:   上海开联律师事务所,上海纠纷案件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

  上海开联律师事务所,上海纠纷案件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这么做

  我们生活中最离不开也最不愿去的地方恐怕就是医院了。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的发生,医患关系紧张僵硬。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目前一个难解决的问题,也容易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下面让快车君告诉大家,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第一时间应该做什么。

  发生纠纷的一般解决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

  医患双方协商调解

  协商通常是医患双方直接商谈,不存在第三方,所以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容易找到对医疗行为、医疗结果及其原因认识的分歧点和解决纷争的关节点,从而快捷地解决争议,节省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当事人在遇到医疗纠纷是最后的选择。通过法院对案情的客观分析与看待,公正的处理医院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后防线。

  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医疗纠纷具体的程序

  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

湖南首次出台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保护双方权益

医疗机构应配合患方做好相关病历资料的复印和封存;而在医疗机构拉横幅、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将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近日,湖南省卫生厅、省公安厅首次共同出台,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合法权益。

医患纠纷发生后,患方急需复印病历等资料作为证据。已明确,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患方共同做好相关病历资料的复印、封存和有关可疑药物和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协助患方在依法复印、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对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医患纠纷应在指定的接待场所进行。患者一方参与医疗纠纷处理人数较多时,医疗机构应当引导患者推选3至5名代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协商不成,双方可依法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直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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